芬達支援三角洲!
2026/08/31

芬達® ×《Garena 三角洲行動》

探員們注意!

活動期間購買指定「芬達®」系列商品並完成發票登錄,即有機會獲得《Garena 三角洲行動》遊戲虛寶、限定實體周邊等獎項!

 

>>>芬達®活動網址<<<

一、活動期間

2026年09月01日 00:00 至 2026年10月16日 23:59

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二、活動辦法

第一重|全通路抽獎

凡於活動期間至全通路《單筆發票》購買「芬達®」系列商品任2件(含)以上,進入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第二重|7-ELEVEN/全家便利商店通路獨家抽

若活動期間至全台 7-ELEVEN / 全家便利商店通路《單筆發票》購買「芬達®橘子口味/葡萄口味600ml」指定商品任2件,可再抽通路獨家獎項。

登錄時需填寫購買通路,若非各抽獎相對應之通路或無填寫或填寫錯誤,皆視為不符合第二重抽獎資格。

備註

因《載具發票》須等店家上傳購買資料後才會有發票號碼,提醒您,活動後期參加者請務必索取紙本發票,如因載具發票無法於活動期間內上傳,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補參加活動抽獎。


三、活動獎項

【7-11 通路獨家抽】傳奇近戰武器造型-輓歌(虛寶)

【7-11 通路獨家抽】史詩槍-夢幻鄉 MK47(虛寶)

【全家通路獨家抽】傳奇槍-阿薩拉狂熱 KC17(虛寶)

【全家通路獨家抽】三角券1000點(虛寶)

【全通路】多巴胺全箱(內含三角洲行動滑鼠墊1、羅技無線電競滑鼠1、芬達®橘子口味600ml*1)

【全通路】三角洲行動毛帽

【全通路】三角洲行動包包

 

※實體獎項以實物為準,恕不挑選顏色/尺寸。


四、虛寶兌換方式

  1. 前往《Garena三角洲行動》兌換中心
    網址:https://redeem.df.garena.sg/zh-tw/cdkgarena.html

  2. 點擊「立即登入兌換獎勵」,並登入您的遊戲帳號。

  3. 輸入獲得的兌換碼。

  4. 完成兌換後,請至遊戲內信箱領取獎勵。

  5. 虛寶兌換碼無兌換期限,兌換碼一經發送即無法補發、重發或更換,若因遺失、刪除或其他個人因素導致無法使用,恕不另行補發。

  6. 若有虛寶相關疑問,請至客服中心詢問:
    https://tw.support.garena.com/article/dfm/game


五、活動須知

  1.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每張發票僅限中獎乙次,且不重複中獎。

  2. 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3.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跟明細以便兌獎。

  4. 因各項狀況而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中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5.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6. 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7. 中獎者若寄回之發票經檢核非各抽獎通路相對應之發票,視同不符合活動資格,請於參加前確認是否符合活動參與通路,以免影響您的中獎權益。

  8. 發票正本/明細為兌獎憑證,發票消費日期需在活動期間2026年09月01日00:00至2026年10月16日23:59內,請於結帳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消費的發票,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9. 《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網站查詢中獎名單。中獎者仍需依兌獎流程寄回兌獎資料,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審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者,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不得有異議。

  10. 本活動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中獎通知,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確實接收者,主辦單位恕不補發。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六、中獎名單-公布/通知

抽獎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公布日期

2026年10月23日

中獎通知

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簡訊給中獎者,請依照簡訊指示完成兌獎流程。


七、兌獎流程

兌獎收件截止時間

2026年11月11日(以郵戳為憑)

領獎信函

https://reurl.cc/NOyNL9

中獎者請自行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將兌獎資料送達:

【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芬達® x 支援三角洲活動小組收】

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

有效發票係指於2026年09月01日00:00至2026年10月16日23:59期間內且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指定品項之發票。

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開立統編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載具發票

須附上載具截圖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電子發票

請附上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如沒明細者,請自行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中獎者需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內寄回領獎相關憑證,且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歸檔,恕不退還)。

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八、參加及領獎資格

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

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依活動舉辦地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

中獎價值在NT$20,001(含)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

中獎者若非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

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九、獎項寄送

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6年11月30日前寄發完成。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2026年12月11日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本活動之準據法以活動舉辦地之法令為準,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依法解釋之。


十、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協辦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參加者被理解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次促銷活動之條款和條件。

  3.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 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加者出示購買或消費之相關憑證,除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外,並得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為維護自身權益,建議勿使用來路不明活動序號,以免衍生爭議。

  5.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有效,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正確或無效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倘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損害,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

  6.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7. 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活動舉辦地法律解釋之。

  8.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9.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10.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1.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於此次活動用途,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在必要時公開公佈部分姓名或個人資料。